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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轉知_疾管署提升馬來西亞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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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提升馬來西亞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

馬來西亞衛生部公布該國首例茲卡本土病例,為居住東部沙巴州(Sabah)61歲男性,近期無流行區旅遊史,預期病例數將再增加,基於當地具感染風險,即日起提升馬來西亞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全球截至目前累計69國家/屬地出現茲卡本土病例,以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最為嚴峻,雖部分地區病例數趨緩,惟整體疫情持續,仍須提高警覺。疾管署已將具流行疫情或可能有本土傳播之59國或屬地,包括亞洲泰國、菲律賓、越南、印尼、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列為旅遊疫情建議第二級警示。

疾管署籲請提醒旅客注意下列事項:
(一)出國前:
1.已懷孕婦女請暫緩前往流行地區,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如必要前往請先諮詢醫師。
2.一般民眾如計畫前往流行地區,可先至國內旅遊醫學門診評估感染風險,並做好行前防蚊準備工作。
(二)旅途中:
1.於當地務必全程做好避免蚊蟲叮咬的措施,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及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的房舍等。
2.出現疑似感染症狀,包括發燒、頭痛、關節疼痛、紅疹及結膜炎等,儘速於當地就醫。
(三)返國後:
1.旅途中有疑似感染症狀旅客於返國入境時,請務必主動通報本署機場檢疫站;返國後兩週內如有前述不適症狀,應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
2.民眾如離開流行地區,請依循「2226原則」進行防護措施:
(1) 女性無論有、無疑似症狀,均應延後2個月懷孕;
(2) 男性如無出現疑似症狀,2個月內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若出現疑似感染,至少6個月應避免性行為或正確使用保險套。
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茲卡病毒感染專區」(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國際間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http://www.cdc.gov.tw/CountryEpidLevel.aspx?treeid=AA2D4B06C27690E6&nowtreeid=4DD5EDD98F8580AA

感謝您的協助

疾病管制署 敬上
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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