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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_有關泰國泰皇逝世所公告之管制措施,請轉知所屬會員業者注意維護旅客權益...(觀業字第10530046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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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53004626號
主 旨:
有關泰國泰皇逝世所公告之管制措施,請轉知所屬會員業者注意維護旅客權益,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5年10月20日觀業字第1053004626號函辦理。
二、105年10月13日泰王蒲美蓬病逝,泰國政府公告,泰國自105年10月14日起進入為期1個月的國殤期。除所有單位停止娛樂活動30日外,夜店、秀場、酒吧等與酒有關的娛樂店家均停止營業1個月。另泰國軍警將進駐市區、部分國營景點及商家可能暫停營業。
三、有關泰皇逝世近期國人赴泰旅遊,請會員旅行社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旅客權益:
(一)旅行團於出發前,應再次確認各該旅遊景點是否正常開館營業,避免臨時變更旅遊行程。如需調整旅遊行程,應與旅客作好溝通及協商,並提供旅客較等值之遊程,避免衍生旅遊消費糾紛。
(二)旅行團於出發前應向旅客加強宣導,如赴泰國旅遊務必穿著莊重,避免穿著紅色及黃色色系衣物;旅遊時應避免做出任何對泰國王室的批評或討論,及隨身攜帶護照及能證明自己身分的證件。
(三)旅行團於行進時,領隊人員應隨時注意旅客安全,除需密切留意當地情勢、旅遊景點營業情形及政府公告資訊外,亦需留意我外交部公告之泰國旅遊警示燈號及相關旅遊訊息,以維護旅行團旅遊安全。如有需要,可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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