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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函轉_交通部觀光局「107年旅行業經理人訓練」即日起受理報名...(觀業字第1073001157號)
留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觀業字第1073001157號

主  旨:
本局「107年旅行業經理人訓練」即日起受理報名,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  明:
一、本局已委託中華民國旅行業經理人協會(北區)、臺中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中區)及臺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南區)辦理107年旅行業經理人訓練報名及後續作業,如有相關疑問,請逕電洽該會(詳如代訓單位一覽表),亦可至本局行政資訊系統網站下載(http://admin.taiwan.net.tw/→教育甄試訓練 或http://admin.taiwan.net.tw/→為民服務→公文附件下載區)。
(一)報名方式:符合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5條規定之申請對象,應親臨、郵寄、掃描或傳真等相關資料向各區代訓單位完成報名作業。
(二)申請對象: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2年以上者。
2、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海陸空客運業務單位主管3年以上者。
3、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4年或領隊、導遊6年以上者。
4、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及格或2年制專科學校、3年制專科學校、大學肄業或5年制專科學校規定學分3分之2以上及格,曾任旅行業代表人4年或專任職員6年或領隊、導遊8年以上者。
5、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10年以上者。
6、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主講觀光專業課程2年以上者。
7、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業務部門專任職員3年以上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或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業務部門專任職員5年以上者。
二、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相關規定,查詢個人旅行業經歷年資需以書面申請「旅行業從業人員經歷資料」(http://admin.taiwan.net.tw/file/apply.aspx?tp=A&no=206,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觀光相關產業→旅行業→各項申請表格→旅行業從業人員經歷資料申請表)。

107年旅行業經理人訓練代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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